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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四川廣安中院與重慶三中法院聯合召開兩地執行協作新聞發布會,發布《四川廣安中院重慶三中法院兩地執行協作十項制度》(以下簡稱《十項制度》),同時還公布了一批川渝兩地法院執行協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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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注意到,其中一起案例是男子唐某某因未對向某某支付勞務報酬,重慶市豐都縣法院判決唐某某支付向某某勞務報酬16650元及資金占用損失。豐都縣法院立案執行后,通過線上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唐某某名下有位于四川省廣安市岳池縣住宅房屋一套,遂通過執行委托系統委托岳池縣法院對涉案房屋進行查封并委托其尋找被執行人下落。岳池縣法院收到委托后當天即辦結了委托查封事項,查封了被執行人唐某某在岳池縣的房屋。被執行人唐某某在房屋可能被司法拍賣的壓力下,向法院繳清了涉案款項,該案件執行完畢。
還有一起典型案例是被執行人肖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多個債權人分別在鄰水縣法院、重慶墊江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鄰水縣法院接到申請執行人線索舉報墊江縣某小區發現被執行人線索,立即向墊江縣法院申請協助執行。墊江縣法院迅速制定協助執行方案,組織警力對被執行人疑似躲藏地提前摸排鎖定。次日鄰水縣法院與墊江縣法院兩院執行干警共赴被執行人所在地,最終在天臺搜查找到被執行人肖某予以拘傳。經過兩個多小時執行調查,鄰水縣法院確定被執行人肖某有財產拒不履行的違法行為,依法對肖某進行了司法拘留。
據悉,2020年5月,重慶三中法院、四川廣安市中級法院簽署了《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兩地法院圍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調研、信息共享等方面協同發力,2023年3月,重慶三中法院、四川廣安市中級法院兩地轄區兩級13家法院聯合簽署了《跨域執行協作框架協議》,建立并運行了十項執行協作機制,為兩地執行事務信息共享、協同聯動搭建新平臺。據悉,《四川廣安中院重慶三中法院兩地執行協作十項制度》具體包括協作執行組織模式制度、執行協作平臺建管用制度、轄區兩級跨域協同執行制度、轄區兩級跨域協同創新工作方法制度、協同實施執行配合制度、共享協作執行信息制度、執行協作專題信息工作制度、執行宣傳協作制度、執行調研協作實施制度、執行協作人才交流實施制度。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編輯 郭莊 責編 鄧旆光